南京律师-南京律师在线平台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未休年假如何计算工资?

发布时间:2024/7/2 10:52:31    浏览量:843

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应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此外,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