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每日安排不少于1小时工间休息;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