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南京律师在线平台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哪些情形将引起劳动仲裁时效的中断

发布时间:2024/12/3 9:34:17    浏览量:414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一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二是当事人一方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三是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劳动仲裁时效的中断可以使劳动者重新获得一次完整的时效期限,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在实践中,劳动者应注意及时行使权利,如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索赔,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以防止因时效问题失去维权机会。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