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庭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如果仲裁庭逾期未作出裁决,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尽快作出裁决,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仲裁委员会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裁决,可能会导致案件被拖延,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此时,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委员会尽快作出裁决,或者选择其他救济途径。
1. 申请提起民事诉讼:当仲裁委员会超过审理期限未作出裁决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对劳动争议进行审理。
2. 申请抗诉: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更正仲裁裁决。
这些措施可以为受影响的当事人提供实质性帮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选择救济途径时,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各种方法的利弊,并慎重考虑。同时,要注意法律程序和时间限制,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劳动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当其超过审理期限未作出裁决时,我们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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