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南京律师在线平台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异议股东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 南京公司法律师网,南京公司律师,公司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1/11/17 15:09:00    浏览量:4446

【案情】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6日,路某是甲公司股东之一,出资额为32万元,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9.75%。2006年1月27日,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路某出席且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股东会通过了将甲公司经营届满的期限从2006年10月24日延长至2024年10月20日的决议,后经双方协商股权回购事宜未果,路某于2006年4月1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甲公司以合理价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