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机构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调查完成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制作法律文书并于7日内送达。虽然劳动监察机构在立案处理违法案件时,调查取证的法定时限是60个工作日,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用满60个工作日,劳动监察机构均是本着从快处理的原则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单位拒不配合,比如不接受询问、不履行整改指令,那么虽然单位会因此受到处罚,但是办案时间会被拖长。
如果走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那么除上述时间外,还需要外加3个月的行政复议诉讼权限期,劳动监察机构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那么时间可能会更长,有时会长达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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