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劳动合同法第 69 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 15 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