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 一些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 经常不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 聘用合同。因此, 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 也很难依 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 2 条第 2 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也就是说,今后,只要上述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得依照本法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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