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南京律师在线平台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必须签劳动合同吗?

发布时间:2024/5/30 8:50:07    浏览量:1067

现实生活中, 一些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 经常不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 聘用合同。因此, 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 也很难依 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 2 条第 2 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也就是说,今后,只要上述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得依照本法签订劳动合同。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