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南京律师在线平台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约定了竞业限制,公司不按约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4/5/29 16:48:11    浏览量:1021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