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视为“上下班途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