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南京律师在线平台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劳动争议案,一审追加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4/11/28 9:38:44    浏览量:985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一审法院直接追加当事人的情况并不常见。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这样做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在某些情况下,如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中,用人单位的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等可能被追加为当事人。

一审法院直接追加当事人需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如有必要,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