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南京律师在线平台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可以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吗

发布时间:2024/11/21 10:52:27    浏览量:528

不可以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如果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没有包含在劳动合同中,这样的试用期合同是不成立的,该期限将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此外,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还可能违反《劳动法》,因为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与员工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