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南京律师在线平台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一般用人单位是怎么举证?

发布时间:2024/11/20 13:40:51    浏览量:565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主要包括:1.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或管理时,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2. 劳动者已初步举证,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时;3. 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时;4. 用人单位否认工伤时,应承担举证责任。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我搜索到的资料。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