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南京律师在线平台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发布时间:2024/7/13 17:07:17    浏览量:933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是否可以申请再审,这是许多人在法律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假设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署了调解书。然而,事后一方当事人认为调解书存在重大误解或不公平之处,想要申请再审。从法律角度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书在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通常是不能直接申请再审的。但当事人如果认为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可以申请再审。这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调解过程中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

因此,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虽然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申请再审,但当事人仍可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申请执行、提起新的诉讼等。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