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自2001年12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施行以来,人民法院开始依法受理和审理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