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首 页
特邀律师
关于律所
服务理念
本站声明
律师团队
服务项目
劳动争议
企业法务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刑事诉讼
交通事故
债务服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事
保险法务
法律知识
合同知识
劳动知识
公司知识
工伤知识
讨债知识
交通知识
刑事知识
产权知识
离婚知识
保险知识
继承知识
关联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律师解答
咨询律师
招募信息
招募会员
招募合伙人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问题咨询
首 页
>>
法律法规
>>
所有信息
法律法规
包工头因工伤亡的性质
浏览量:1580
【案情】
某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一监控建设工程,戊某向该公司承包/承揽建设工程中的部分治安监控安装工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原告按照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给戊某,具体施工人员与事项由戊某组织安排。戊某在组织施工人员安装治安探头时被电击落地受伤。
【分歧】
对戊某因工受伤应否认定工伤,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认定为工伤。理由是:根据劳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公司将其承包的监控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从
上一条:
保洁工擦窗时不慎从五楼坠亡 雇主如何赔偿?
下一条:
帮人拉水跌入路沟成瘫痪 义务帮工者获陪30万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
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