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施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现住址:
属于: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元。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元,公休假和平日为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
元至元。如乙方从事的工作便于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经甲乙双方商定,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元,乙方负担元。乙方缴纳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施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个月。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复工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或参加社会招工考试已被录取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②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
2.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
7.其他需约定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__元,赔偿金元。
第十条因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本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逢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