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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原告:三昊机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昊公司)。 被告:宜兴明川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川公司)。 第三人:宜兴市立力化工机械配件厂(以下简称立力厂)。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7月7日,立力厂与三昊公司签订一份 合资经营合同,约定立力厂、三昊公司合资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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