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南京律师在线平台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公司没有财产了如任让股东、任联公司共同承担债务

浏览量:5800
案例
K集团工任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甘宁川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指导案例15号最利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Y年1月31日发布)
案例分析一、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一般情况下,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目的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 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4779号-94